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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出台粮食最低出库价格

1998-07-04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莫春 通讯员 周大庆 我有话说

本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》,北京市物价局制定了粮食的定购价、保护价和粮食顺价销售的最低出库价格,推动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。

《关于粮食顺价销售问题的通知》中规定,北京市粮食顺价销售的原则为:以原粮购进价为基础,加上当期合理费用并剔除已由粮食风险基金补贴的储存费用和利息,加最低利润确定,按上述原则,经与毗邻省市衔接,安排北京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小麦最低出库价每500克0.75元(不含税),玉米最低出库价0.65元(不含税)。同时规定,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,若执行这个价格出现亏损,可以上浮,不允许出现新的亏损挂帐。

为保证上述各项《通知》精神落到实处,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利益,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《关于夏粮收购期间开展粮价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北京市物价局已开展了粮食价格检查。检查的主要内容是: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;销售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在粮食收购销售过程中是否明码标价,是否公布粮食收购的等级质量标准。检查范围包括,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及所属未实行独立核算的粮食加工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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